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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托运受损20余万元 托运人没保价仅赔3000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纪承伟)22箱服装交物流公司托运,途中18箱服装被污染,其中包含单件价值12.8万元的水貂裘皮等高档服装。由于托运方没有保价,日前,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托运方最终只能得到运费5倍即3000余元的赔偿。

    2014年11月23日,乐清市雁荡镇的黄某将22箱服装打包交某物流公司托运,准备将服装运到福建省龙岩市出售。在运输过程中,因汽车柴油漏出,导致18箱服装被污染。受污染服装被退回后,黄某拆箱验货,发现有3件服装和7条围巾受到严重污染,总价值21.3万余元,另有20件皮衣有油污需要处理。

    黄某与物流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流公司赔偿受严重污染的3件服装和7条围巾,20件皮衣油污处理费,按未保价赔偿托运费757元的5倍计3785元及其他如拆箱验货、打箱人工费、因托运时间推迟在龙岩未开业的场地费等。

    物流公司对18箱货物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是机器的润滑油导致污染没有异议,但认为其公司对货物有保价及托运的说明,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没有保价的,最多按运费的5倍进行赔偿。物流公司方面表示同意按被污染的18箱货物的托运费629元的5倍进行赔偿。对于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物流公司方表示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黄某向被告物流公司交纳托运费,物流公司向黄某提供货运服务,原、被告间形成货运合同关系。货运合同签订后,被告在运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致所运货物毁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告主张被告按托运费的5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亦同意该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物流公司支付原告黄某赔偿款3145元。

    ■法官说法■

    承办此案的法官说,保价运输是指物流公司与托运人共同确定的以托运人申明货物价值为基础的一种特殊运输方式。托运人向物流公司声明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若货物出险,即可获得物流公司的相应赔偿。当然,如果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超过限额责任赔偿时,托运人除按规定缴纳运费外,还应按照其声明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值附加费。

    法官提醒托运人,无论是大件货物托运还是网上购物快递,如果货物价值较大,建议进行保价运输,避免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