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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成砸错车 车主起诉来索赔

        本报讯债务人借钱不还,债主携亲友上门讨债不成发生冲突,债主亲友气愤难平怒砸“债务人车辆”,没想到车辆实际是债务人的妹妹所有。近日,三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乌龙”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徐甲与徐乙是亲兄弟,王大与王小是兄妹。2014年10月,王大向徐乙借款8万元用于做生意,约定了按月付息,后王大无力支付利息,徐乙多次讨要未果。2015年9月的一天,徐甲和母亲陪徐乙一起到王大家中要债。交涉中徐乙与王大发生争吵继而打斗起来,徐甲见状怕自己弟弟吃亏也加入打斗,打斗中双方互有损伤。后围观的村民拉开了打斗的双方,王大得以逃走。

徐甲被拉开后越想越气,看到王大门口停放着一辆小汽车,误认为是王大所有,捡起石头就砸碎小汽车的挡风玻璃和侧窗玻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将打斗的各方带至派出所处理。处理过程中,徐甲才得知自己砸的车子是王大的妹妹王小所有。2016年3月份,王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甲赔偿汽车修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甲在吵打结束后,用石头砸坏他人车辆,是故意损坏他人合法财物的侵权行为,理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意损坏他人合法财产的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还要赔偿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其他损失,故判决徐甲赔偿王小修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三千多元。记者饶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