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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受罚 男子酒驾出车祸妻子顶包骗保

重庆晚报讯 丈夫饮酒后驾车发生单车交通事故,为骗保让妻子顶包。近日,渝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陶某、陈某均犯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九万元;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5年7月14日凌晨2时30分许,陶某饮酒后驾驶自己的沃尔沃轿车在南岸区雅居乐小区路口发生单车交通事故,导致本车和道路交通标识、市政设施受损。事故发生后,陶某打电话将其妻子陈某叫到事故现场,两人共谋由陈某冒充发生保险事故时的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

随后,陈某于3时50分许向交巡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编造了自己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导致交巡警认定陈某是此次事故责任人。事后保险公司作出全额赔偿决定74580元。去年11月,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此案有问题,遂向警方报案。两嫌疑人闻讯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事实,退出全部赃款,取得保险公司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陶某伙同被告人陈某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具备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依法适用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一审判决。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