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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奖章被盗 毁损纪念物可要求精神赔偿

导读:安徽阜阳80岁的全国劳模孙玉安外出理发,回家发现自己的五枚奖章被盗了。我国民法规定,毁损纪念物可要求精神赔偿。

一、劳模奖章被盗 

26日上午,安徽阜阳80岁的全国劳模孙玉安外出理发,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包括全国劳模、省劳模等五枚奖章不见了。

“它们都是我的‘命根子’,没了它们没了寄托,以后咋办?”孙玉安常常抹眼泪。目前,当地警方介入调查。

二、毁损纪念物可要求精神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盗窃他人财物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入室盗窃是情节严重的盗窃行为,对此,刑法修正案(八)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纪念品、奖章等往往寄托了当事人的许多感情,特定纪念物的损毁会对当事人心里造成巨大的伤害。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