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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落石引发一起人身损害赔偿

一块落石引发一起人身损害赔偿

“我们是贫困户,没有钱打官司。听说,司法所调解不要钱,我们就来了。”家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的贫困户韦某林在打零工时意外受伤,没钱打官司的韦某林家属来到大化司法所求助。

大化司法所了解到,村民黄某良承建一座位于山脚下的扶贫家庭水柜工程,为了方便辅设水管入户,临时雇佣韦某林清理周边杂草,并口头约定完工后结算工钱。

59日,在清理杂草过程中,韦某林不幸被山上50多公斤的落石砸伤右大腿,造成右股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31天。此后,对于如何赔偿伤者的损失,双方争议很大。

韦某林的家属来到大化司法所,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一次性解决纠纷,让当事人尽量不打官司,并且还邀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律师参与调解。

近日,在由司法所主持的调解会上,韦某林家属认为,黄某良已经投保团体建筑施工人员意外险,因此住院费、精神抚慰金、护理费(含后期)、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包括亲戚来往误工费和交通费等12项赔偿应由保险公司赔付,共计10万余元。

“这张保单列明的是因工残疾或死亡医药费,至于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在保险范围内。”参加调解的保险公司业务员说明情况。

法律援助律师向韦某林家属解释赔偿项目的合法性。最终,韦某林家属将赔偿项目减到5项。他们认为,韦某林的住院费在新农合报销了2.7万元,因此要求黄某良退还这笔医药费用。

调解员耐心沟通交流,双方初步确认各项赔偿款共3.3万元,但是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争执不下。黄某良家属认为,此事故造成黄某良粉碎性骨折、功能障碍,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就本案具体情况,我认为没有必要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黄某良说。

调解一度陷入僵持阶段。于是,调解员通过背靠背方式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争取解决问题。

“黄某良受伤后,要在家休养36个月,这段时间没有收入。”调解员与黄某良交流。“韦某林也没有漫天要价。他也不愿意受伤,受伤的人很痛苦,所以你们要理解体谅一下。”调解员苦口婆心释法说理。

经过调解员和律师3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协议各让一步,黄某良当场现金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费3.6万元。

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