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惑:主张财产损害赔偿,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
重庆损害赔偿律师贺天强:
当事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需要提供的证据有下列几种: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购物合同、发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或第三人过错的证明;(7)其他证据。